Page 172 - 公益信託的運用與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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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資訊揭露

                                  第 18 條、第 20 條至第 23 條分別說明資訊揭露的規定情

                              形,將勸募活動、所得與執行情形公開徵信;同時,第 23 條則
                              規定「主管機關應將已核定之勸募活動、其所得及使用情形等資
                              料予以上網公告」。


                              (七)募款成本

                                  依照募款所得越高,勸募成本越低的原則上,限制勸募成本
                              的上限。


                              (八)處分

                                  對於違反本條例規定的勸募活動,分別於第 22 條、第 24
                              條、第 25 條至第 30 條規定不同形式的罰則與返還機制。


                                     第二節  辦理公益勸募的流程與募款的用途

                                  現代社會中的公益勸募活動相當多樣化,有些使用面對面的

                              方式,也有團體藉由學校機構或機關組織的活動進行,更有些組
                              織透過媒體的傳播來傳遞勸募的訊息。雖然不同性質的活動可能
                              有差異的運作方式;不過,公益勸募主要是由四個基本元素所構
                              成,其分別為「勸募者」、「勸募對象」、「勸募方式」及「勸

                              募主題」。而我國公益勸募條例立法時並未分章制定,但依照勸
                              募活動的時序可區分為「申請及許可階段」、「勸募階段」及
                              「勸募所得財物使用階段」,另外監督機制的建立亦屬重要,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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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別就前開階段與監督機制說明之 。

                              3  陳竹上、傅從喜、林萬億、謝志誠,我國災後勸募規範之法制發展與運作實況─以莫拉克風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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