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 六、對於受託人的任期應有所限定,儘量避免受託人為終身職。 七、不要使受託人委員會的成員形成委託人的家族。 八、盡量使該信託基金會的存續期間有一定年限 (例如最長 25 年),但若該公益信託的目的性質係屬持續性者 (例如對一研 究中心的維持),則不在此限。 九、選任一受過訓練且客觀的執行長 (例如法學教授),而非其主 要資格僅是因具有亮麗的抬頭或是基於逢迎因素而為選任。 十、要具有符合賦稅優惠的條件。 十一、保有正確詳細的文件紀錄,且對主管機關為完全及正確的 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