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5 - 金融人員企業授信必修12堂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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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課│企業之營業週轉資金授信業務介紹
資、裝船後融資、轉開信用狀與三角貿易融資等,茲分述如
下:
(一)出口押匯
係指出口商依信用狀規定出口貨品或輸出勞務,向國外開
狀銀行收取之信用狀款項由押匯銀行按照匯票票面金額扣除利
息與銀行費用後先予墊付,同時將該信用狀項下之全套押匯單
據讓與押匯銀行供作擔保,押匯銀行保留追索權向國外開狀銀
行提示單據並收取款項後償還墊款之融通方式,謂之。
由於出口押匯屬於跨國性貿易融資業務,銀行辦理出口押
匯業務必須承受國家風險、政治風險、運輸風險、匯率風險、
外匯管制風險、信用風險等多項複雜的風險,故承作上應先注
意下列事項:
1. 注意查驗信用狀的真偽,防範偽造或經變造的情形。
2. 注意押匯申請人的信用與產銷能力,防範出口商偽造單
據的情形發生。
3. 注意單據是否有不符合信用狀條款的情況,若有依文義
嚴格解釋仍有執行上之困難者,宜先向開狀行查詢該條
款之真意,或要求修改信用狀。
4. 考慮開狀銀行的信用程度,調查其過去有無不良紀錄,
俾避免以單據以外之其他理由拒付。
5. 防範開狀銀行破產倒閉,對於規模較小的銀行或財務公
司所開發的信用狀,宜洽商其他信用卓著的銀行保兌。
6. 注意進口國外匯有無短缺問題,對於外匯短缺國家所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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