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5 - 金融人員企業授信必修12堂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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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課│企業之營業週轉資金授信業務介紹



                        資、裝船後融資、轉開信用狀與三角貿易融資等,茲分述如

                        下:

                        (一)出口押匯


                            係指出口商依信用狀規定出口貨品或輸出勞務,向國外開

                        狀銀行收取之信用狀款項由押匯銀行按照匯票票面金額扣除利
                        息與銀行費用後先予墊付,同時將該信用狀項下之全套押匯單

                        據讓與押匯銀行供作擔保,押匯銀行保留追索權向國外開狀銀
                        行提示單據並收取款項後償還墊款之融通方式,謂之。
                            由於出口押匯屬於跨國性貿易融資業務,銀行辦理出口押

                        匯業務必須承受國家風險、政治風險、運輸風險、匯率風險、
                        外匯管制風險、信用風險等多項複雜的風險,故承作上應先注

                        意下列事項:
                          1.  注意查驗信用狀的真偽,防範偽造或經變造的情形。

                          2.  注意押匯申請人的信用與產銷能力,防範出口商偽造單
                             據的情形發生。

                          3.  注意單據是否有不符合信用狀條款的情況,若有依文義
                             嚴格解釋仍有執行上之困難者,宜先向開狀行查詢該條
                             款之真意,或要求修改信用狀。

                          4.  考慮開狀銀行的信用程度,調查其過去有無不良紀錄,
                             俾避免以單據以外之其他理由拒付。

                          5.  防範開狀銀行破產倒閉,對於規模較小的銀行或財務公
                             司所開發的信用狀,宜洽商其他信用卓著的銀行保兌。

                          6.  注意進口國外匯有無短缺問題,對於外匯短缺國家所開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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