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5 - 金融人員企業授信必修12堂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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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課│企業之營業週轉資金授信業務介紹



                            銀行辦理墊付國內票款融資之審核要領,詳述如下:

                          1.  申請對象

                             依法登記之工商企業行號廠商,其財務、業務正常,提
                             供國內應收票據為還款財源者,得向銀行提出申請。


                          2.  融資票據
                             (1)  以基於商品在國內銷售、出租或在國內提供勞務等實

                                際交易行為所得之應收本票、匯票或遠期支票,且票
                                信良好者為限。

                             (2)  票據內容需無欠缺法定應記載要項或其他影響票據權
                                利行使之瑕疵。

                          3.  授信用途及期限

                             以短期性週轉為原則。每筆墊付期限應依借款人實際賒

                             欠日期及票據到期日等酌定,最長不得超過 180 天。

                          4.  墊款額度

                             (1)  銀行得以逐筆審核或以預先核定墊付總額度方式辦
                                理。

                             (2)  以核定總額度辦理者,額度動用有效期限以一年為原
                                則,借款人得在額度內循環動用,額度屆期後重新檢
                                討。動用期限內如遇借款人信用或產銷情形異常變化

                                時,銀行應隨時檢討調整額度。

                             (3)  銀行核定企業之墊付國內票款總額度,應參酌企業之
                                產銷近況、賒銷金額、賒欠天數、賒欠之買方暨其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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