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9 - 金融人員企業授信必修12堂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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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課│企業之營業週轉資金授信業務介紹










                        (一)有追索權應收帳款融資

                            有追索權之應收帳款融資業務係指買賣雙方在採用信用銷

                        售的基礎下,由金融機構以出口商  (即賣方)  的應收帳款為質
                        押並以進口商  (即買方)  的信用為擔保,向出口商提供融資,

                        一般業務的進行著眼於信譽良好,付款方式穩健的進口商。此
                        項業務是具有自償性還款來源,且可讓金融機構充分瞭解買賣

                        雙方實際交易行為及其合理資金流的融資業務。
                            應收帳款融資業務的申請人  (即出口商)  除應提供營業相

                        關證照與公司章程、近三年度財務報表讓金融機構審核外,涉
                        及應收帳款轉讓的相關正式交易文件,包括交易合約、進口商

                        所下的訂單等憑證都需要出具;若交易合約項下有從屬擔保文
                        件,也應一併出具登記文件。
                            金融機構對於出口商的資信、無不良紀錄與經營效益良好

                        是首要承作考量因素,辦理應收帳款融資時還需審核下列事
                        項:

                          1.  對申請人及其對方交易行為的資格審核,包括交易的真
                             實性、合法性。

                          2.  對於應收帳款業務的進口商資質應詳加審核。
                          3.  金融機構根據調查結果核定融資成數與收費標準。

                          4.  申請人應與金融機構簽訂應收帳款質押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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