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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人員企業授信必修 12 堂課
一般跨境擔保業務可分為融資性擔保與非融資性擔保,前
者係指銀行為融資性付款義務所提供之擔保,這些付款義務源
自於具有融資合同一般特徵的相關交易,包括但不限於普通借
款、債券、融資租賃、有約束力的授信額度等;後者係指銀行
為非融資性付款義務所提供之擔保,這些付款義務源自於不具
有融資合同一般特徵的交易,包括但不限於招、投標擔保、預
付款擔保、延期付款擔保、貨物買賣合同下的履約責任擔保
等。另一家銀行 (即債權人) 得於遵守中國法律法規、主管機
關規定與外匯管理規定之前提下,與債務人自行簽訂跨境擔保
合同。前開債務人包括自然人與公司法人。
按照擔保當事各方的註冊地分類,跨境擔保分為內保外
貸、外保內貸與其他形式跨境擔保;其中內保外貸係指擔保銀
行註冊地在中國境內,但債務人與另外一家銀行 (即債權人)
的註冊地則均在境外的跨境擔保,採「屬人不屬地」原則,毋
須確認物權歸屬地,前開擔保物包括不動產、應收帳款、銀行
存款與銀行承兌匯票等;外保內貸係指擔保銀行註冊地在中國
境外,但債務人與另外一家銀行 (即債權人) 的註冊地則均在
中國境內的跨境擔保,同樣採「屬人不屬地」原則,毋須確認
物權歸屬地,擔保物包括不動產、應收帳款、銀行存款與銀行
承兌匯票等;至於其他形式跨境擔保係指前述內保外貸與外保
內貸以外的其他跨境擔保情形。
銀行辦理內保外貸業務時,應對債務人與擔保提供人的主
體資格、擔保項下資金用途、預計的還款來源、擔保履約的可
能性與相關交易背景進行審核,對於是否符合境內、境外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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