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05 - 金融人員企業授信必修12堂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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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錄│台資銀行如何辦理大陸企業與大陸台商授信業務



                        約定條件的共同簽證單進行貸款支付。銀行應當根據項目的實

                        際進度和資金需求,按照合同約定的條件發放貸款資金。發放
                        前,銀行應當確認與擬發放的貸款同比例的項目資本金足額到

                        位,並與貸款配套使用。銀行應當與借款人約定專門的項目收
                        入帳戶,並要求所有項目收入進入約定帳戶,並按照事先約定

                        的條件和方式對外支付。銀行也應對項目收入帳戶進行動機監
                        測,當帳戶的資金流動出現異常時,應及時查明原因並採取相

                        對應的措施。貸款存續期間,銀行應當持續監測項目的建設和
                        經營情況,根據貸款擔保、市場環境、宏觀經濟變動等因素,
                        定期對項目風險進行評價,並建立貸款質量監控制度和風險預

                        警體系。當出現可能影響貸款安全情形時,應及時採取相對應
                        措施。而多家銀行、金融機構參與同一項目融資時,原則上應

                        當採用銀團貸款方式辦理。










                            跨境擔保業務係指銀行  (即擔保人)  考量風險規避,要求

                        反擔保人向銀行提供擔保,銀行以擔保人立場向跨境的另一家
                        銀行  (即債權人)  提供具法律約束力的書面檔或以電文開立擔

                        保信用狀  (Stand-by L/C)  方式,承諾按照擔保合同約定履行相
                        關付款義務,並可能產生資金跨境收付或資產所有權跨境轉移

                        等國際收支交易的擔保行為,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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