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9 - 銀行合併面面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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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 章 合併動機
探究銀行經營者採取合併策略的動機與想法,究竟是為了提升
銀行經營績效及加強競爭力的善意想法,抑或是大股東僅為自身利
益,或為及早脫身的自私念頭;或是業務或管理部門人員與銀行間
唇亡齒寒生命共同體想法,而迫使經營者或股東認真面對目前的經
營困境。作者認為,銀行採行合併策略以改變經營現狀,其動機不
外分為正面的善意動機,與負面的侵略動機。
銀行為改變現狀而採取合併策略,由正面動機而論,可歸納下
列各點:
擴張規模、延伸通路
銀行業屬特許事業,分行據點數受主管機關的限制。金融機構
國內分支機構管理辦法第 4 條規定,金融機構每年申請增設分支機
構,不得超過 2 處。但配合金融監理政策者,申請家數得增加 1
處,申請設置地點有益城鄉均衡發展者,不受限制。主管機關得就
金融機構符合下列財務業務狀況,決定得增設分支機構之金融機構
名單,但經主管機關核准遷移至其他有益城鄉均衡發展地區者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