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6 - 銀行合併面面觀
P. 116

108




                            (3) 分行座落地

                                     合併後銀行會因著存款客群結構與利息成本支出之考
                                量,而審視分行座落地區之經營特性,除衡量將因合併而

                                產生營運區域重疊分行之遷址營業外,也將因著成本考量
                                與據點分布之通路行銷考量,而適當調整屬零售特性商圈

                                之分行設置、人力資源與業種調整。對高度發展且具群聚
                                效應之工業區或商業區,則轉換為全功能服務據點,並架

                                設後台充分支援前台之後台架構。

                            (4) 客戶貢獻度

                                     合併後如消費金融客戶比重較大時,則因著往來商品
                                差異,將使服務觸角轉趨提供附加價值較高之服務性商

                                品,除連帶提高客戶貢獻度外,也增加了手續費的收入。
                                相對於企業金融客戶比重較大時,則將使銀行隨著產業發

                                展而轉變增加對企業授信或跨國服務商品提供之經營特
                                質;同時藉著因應產業鏈發展,以提供客戶由國內購料、
                                開發遠期信用狀進口原料、出口押匯、外銷融資及金融交

                                易避險等一系列服務,進而提升客戶貢獻度。

                           2. 授信結構

                                 銀行合併後的授信業務,立即面對銀行授信政策該如何整

                            合,也就是企業授信與個人授信比重、授信對象、授信行業別
                            等該如何配置,授信政策該如何呼應銀行經營目標與資金部位

                            之規劃,均因著合併而會有所改變。又就債權擔保特性而論,
                            究竟是以房屋或汽車等為擔保之抵押放款為經營策略,抑或以

                            掌握信用風險之個人理財或企業營運週轉授信為其發展策略,
   111   112   113   114   115   116   117   118   119   120   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