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5 - 中小企業主對財務會計應有之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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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事項 分錄 原始憑證及注意事項
「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
提列折舊。
借:銀行存款 開立發票
累計折舊 ● 編列「出售/報廢資產明細
出售設備 貸:設備 表」
銷項稅額
出售資產利得
借:資產報廢損失 ● 編列「出售/報廢資產明細
報廢設備 累計折舊 表」
貸:設備
固定資產未達規定耐用年數及商品等報廢損失之認列規定:
凡營利事業之固定資產因未達規定耐用年數而毀滅或廢
棄,及商品或原料、物料、在製品等因過期、變質、破損等而
報廢,可依會計師所得稅查核簽證申報報告核實認定或提出經
事業主管機關監毀並出具載有監毀固定資產品名、數量及金額
之證明文件,核實認定報廢損失。
一、財會人員的角色及控制點
1. 財會人員對於短期剩餘資金應向往來銀行詢問各項金融
商品之相關條件包含期間、利率,向總經理或董事長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