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5 - 中小企業主對財務會計應有之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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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事項               分錄               原始憑證及注意事項
                                                            「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
                                                            提列折舊。
                                      借:銀行存款                開立發票
                                          累計折舊            ●  編列「出售/報廢資產明細
                          出售設備          貸:設備                表」
                                            銷項稅額
                                            出售資產利得
                                      借:資產報廢損失            ●  編列「出售/報廢資產明細
                          報廢設備            累計折舊              表」
                                         貸:設備


                        固定資產未達規定耐用年數及商品等報廢損失之認列規定:

                            凡營利事業之固定資產因未達規定耐用年數而毀滅或廢
                        棄,及商品或原料、物料、在製品等因過期、變質、破損等而

                        報廢,可依會計師所得稅查核簽證申報報告核實認定或提出經
                        事業主管機關監毀並出具載有監毀固定資產品名、數量及金額

                        之證明文件,核實認定報廢損失。










                        一、財會人員的角色及控制點


                          1.  財會人員對於短期剩餘資金應向往來銀行詢問各項金融
                             商品之相關條件包含期間、利率,向總經理或董事長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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