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0 - 中小企業主對財務會計應有之認識
P. 100

92



                             產,其屬不能明確辨認者,不得列記為資產。

                        (七)  其他非流動資產:包含:(1)  定期存款提供擔保之債務
                             為長期借款。(2)  補償性存款因長期借款而發生。(3)

                             遞延所得稅資產-非流動。(4)  避險性金融資產-非流
                             動。(5)  出租資產。(6)  閒置資產。(7)  長期應收票據

                             與款項及催收款項。其他資產金額超過資產總額百分
                             之五者,應按其性質分別列示。



                       負債類會計項目


                        (一)  流動負債:指將於 1 年內,以流動資產或其他流動負
                             債償付之債務。

                             1.  短  期  借  款  :  指向金融機構或他人借入及透支之款
                                項,其償還期限在 1 年以內者。

                             2.  應付票據及應付帳款:應購買商品、原物料等所發
                                生的款項。
                             3.  應付費用:本期應支付而未支付費用。

                             4.  其他應付款:非購貨而發生的應付款項,如購買機
                                器。

                             5.  預  收  款  項  :  指預為收納之各種款項;「預收工程
                                款」與「在建工程」應互相沖抵,僅列淨額。

                        (二)  非流動負債:指不能歸屬流動負債之各類負債。
                             1.  長期負債:指到日期日在 1 年以上之債務。

                             2.  其他非流動負債:包含:遞延收入、遞延所得稅負
   95   96   97   98   99   100   101   102   103   104   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