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9 - 中小企業主對財務會計應有之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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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款,應列入固定資產項下「預付購置設備款」及「未
完工程」。
7. 其他流動資產包含:(1)定期存款提供擔保之債務為短期
借款;(2)補償性存款因短期借款而發生;(3)遞延所得稅
資產-流動。各款流動資產,除現金及約當現金外,金
額未超過流動資產合計金額 5%者,得併入其他流動資產
內。
二、非流動資產:
(一) 長期投資:指長期性之投資,包括投資其他企業發行
之股票、債券、投資不動產或其他相關投資。應註明
評價基礎,並依其性質分別列示。
(二) 固定資產:指為供營業上使用,非以出售為目的,且
使用年限在 1 年以上之有形資產。
(三) 投資性不動產:係指企業為賺取租金、資本增值、或
兩者兼具為目的而持有之不動產。
(四) 礦產資產:指資產價值將隨開採、砍伐或其他使用方法
而耗竭之天然資源,按取得、探勘及開發成本入帳。
(五) 生 物 資 產 :指與農業活動有關且具生命之動物或植
物。應依流動性區分為流動與非流動,並以公允價值
減出售成本衡量。
(六) 無形資產:指無實體存在而具經濟價值之資產,包
括: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供出售、出租或以其
他方式行銷之電腦軟體、商譽。自行發展之無形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