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2 - 中小企業必備法律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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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業
                   必備法律常識



                           7.  安全衛生有關事項。

                           8.  勞工教育、訓練有關事項。

                           9.  福利有關事項。
                           10.災害補償及一般傷病補助有關事項。

                           11.應遵守之紀律有關事項。

                           12.獎懲有關事項。
                           13.其他勞資權利義務有關事項。


                      (三)歧視之禁止


                          雇主並應注意不得有下列歧視之情事:

                          1.  為保障國民就業機會平等,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
                             工,不得以種族、階級、語言、思想、宗教、黨派、

                             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容貌、
                             五官、身心障礙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為由,予以歧

                             視;其他法律有明文規定者,從其規定。
                          2.  雇主對求職者或受僱者之招募、甄試、進用、分發、

                             配置、考績或陞遷等,不得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
                             待遇。但工作性質僅適合特定性別者,不在此限。

                          3.  雇  主  為  受  僱  者  舉  辦  或  提  供  教  育  、  訓  練  或  其  他  類  似  活
                             動,不得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

                          4.  雇主為受僱者舉辦或提供各項福利措施,不得因性別
                             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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