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2 - 中小企業必備法律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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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業
必備法律常識
7. 安全衛生有關事項。
8. 勞工教育、訓練有關事項。
9. 福利有關事項。
10.災害補償及一般傷病補助有關事項。
11.應遵守之紀律有關事項。
12.獎懲有關事項。
13.其他勞資權利義務有關事項。
(三)歧視之禁止
雇主並應注意不得有下列歧視之情事:
1. 為保障國民就業機會平等,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
工,不得以種族、階級、語言、思想、宗教、黨派、
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容貌、
五官、身心障礙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為由,予以歧
視;其他法律有明文規定者,從其規定。
2. 雇主對求職者或受僱者之招募、甄試、進用、分發、
配置、考績或陞遷等,不得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
待遇。但工作性質僅適合特定性別者,不在此限。
3. 雇 主 為 受 僱 者 舉 辦 或 提 供 教 育 、 訓 練 或 其 他 類 似 活
動,不得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
4. 雇主為受僱者舉辦或提供各項福利措施,不得因性別
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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