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6 - 中小企業必備法律常識
P. 156

中小企業
                   必備法律常識



                           1.  提供必要之安全衛生設施。

                          2.  無大眾運輸工具可資運用時,提供交通工具或安排女
                             工宿舍。

                          雇主需注意下列規定:

                          1.  如果是因為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可使女性員工於

                             上述夜間工作。
                          2.  女性員工因健康或其他正當理由,不能於上述夜間工

                             作者,雇主不得強制其工作。

                          3.  於  妊  娠  或  哺  乳  期  間  之  女  性  員  工  ,  不  得  於  上  述  夜  間  工
                             作。

                          4.  女性員工在懷孕期間,如有較為輕易之工作,得申請
                             改調,雇主不得拒絕。

                          5.  除非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致事業不能繼續,
                             且有報主管機關核定,女性員工產假期間,雇主不得

                             終止契約。

                      (二)實務提醒


                          實務上常見企業在未取得同意  (若無工會,需取得勞資會

                      議的同意)  的情況下,要求女性員工夜間工作,此亦屬違法。
                      此外,雇主並應注意妊娠或哺乳期間的女性員工,縱然自願夜

                      間工作,亦屬禁止。



              150
   151   152   153   154   155   156   157   158   159   160   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