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69 - 國際金融市場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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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 章〡權益互換市場 259
的股票與債券市場,提供了整合的工具。
本章將依次介紹基本型權益互換的機能、權益互換如何與其他互
換相結合、權益互換交易員如何避險、及權益互換的取價,以使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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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這種金融商品有所認識。
基本型權益互換契約中,通常訂有一名目本金、到期期限、及每
期交換的間隔時間;而兩股交換的款項中,一為某一股價指數的報酬
率,此報酬率包括了股利與資本利得,常被使用的股價指數為 S&P
500、FTSE 100、及 Nikkei 225 等;而另一股交換之款項則為某一浮
動利率或某一固定利率。本章以新加坡國際商品交易所 (SIMEX) 的台
股 T50 指數 (即以台灣股市 50 種選樣股票所形成的指數) 為標的股票
指數,進行權益互換的介紹。
在台灣的國內 基金經 理人或 合 格 外 國機構 投資者 (Qualified
Foreign Institutional Investor, QFII) 手中握有台灣股票的資產組合,在
股市看淡的情況下,理論上應該出清手中股票,甚至形成放空的股票
資產組合。但是,國內基金有最低持股比例的限制,合格外國機構投
資者亦有放空的限制,而且若將原先手中的股票賣出,也必須負擔不
少的交易稅,合格外國機構投資者還要將賣出股票所得到的台幣換成
其他幣別,以便投資他國股市,將來又可能再次匯入台灣,在這一出
一進之間,勢必會產生不少外匯交易成本。
在這種情況下,可以考慮與銀行進行權益互換,將與台灣加權股
3 較複雜型的權益互換常含有權益選擇權在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