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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8 國際金融市場實務
權益互換或股票互換 (equity swap) 是指,以契約規範雙方訂約
人,在某一同意的期間內,交換兩股款項。一股款項是來自於某一股
價指數、或某一支個別股票的股價、或某幾支股票的股價,在某段期
間的變動率,乘以契約的名目本金;而另一股款項則是另一個股價指
數、或另一支個別股票的股價、或另幾支股票的股價,在同段期間內
的變動率,乘以契約之名目本金,但這另一股款項也可以是一個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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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率或浮動利率 (例如,LIBOR) 乘以名目本金。
權益互換可將全球的股票市場統合。例如,我們可以將 S&P 500
的股價指數報酬率與 Nikkei 225 的股價指數報酬率相互交換。權益互
換也可以整合股票市場與債券市場。例如,我們可以將台股 T50 指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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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報酬率, 與美元的 3 個月期某一固定利率或浮動利率進行交換。
回顧互換的歷史,在 1980 年初,換利將單一幣別的貨幣市場與資
本市場加以串聯,例如,一家公司向銀行借款,定期支付浮動利率,
加上一個 5 年期的換利,等於在資本市場發行 5 年期的公司債。換匯
換利則是將不同幣別的資本市場 (也可說是全球的資本市場),加以整
合,例如,一家公司在瑞士發行瑞士法郎公司債,加上一個瑞士法郎
對台幣的換匯換利,就是將所募得的瑞士法郎資金轉換成台幣使用,
將來又以相同的匯率將台幣換成瑞士法郎,償付到期的瑞士法郎公司
債。商品互換 (commodity swap) 則提供了農產品、基本金屬、原物
料、石油等商品之需求者與供給者,得以長天期 (1 年以上) 契約來固
定商品價格的機能。1989 年才出現在市場上的權益互換,更是對全球
1 因此,將 equity swap 翻譯成權益互換應較股價互換來得適當。我國中央銀行在
1996 年 8 月 28 日開放國內銀行承作外幣權益互換的業務。
2 台股 T50 已在新加坡國際商品交易所 (Singapore International Mercantile Exchange,
SIMEX) 進行交易,在芝加哥商品交易所 (Chicago Mercantile Exchange, CME) 也
有少量交易,計價單位為美元。台灣期貨交易所也在 1998 年 7 月推出以台幣計價
的台股指數期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