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15 - 國際金融市場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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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8 章〡換利市場  205





                             一、基本功能

                                  換利契約是指,訂約雙方同意在一段期間內,對一筆使用不同利

                             率指數 (interest rate index) — — 即浮動或固定利率,支付利息的共同名
                             目本金  (common  notional  principal),相互交換利息支付的方式。例

                             如,甲公司進口機器設備,向台灣銀行借款 1,000 萬美元,期限 3
                             年,付息方式為 6 個月期 SIBOR 加上 1%  (甲公司因此為浮動利率借

                             款者)。此公司同時與 A 銀行簽訂一 3 年期換利契約,收入浮動利率—
                             —6 個月期 SIBOR 加上 1%,支出固定利率— — 1 年期年利率 2%,其

                             現金流量如圖 8-1。
                                  甲公司簽訂此一換利契約,目的在於把浮動利率支付轉換成固定

                             利率支付。因為甲公司必須每 6 個月支付給台灣銀行 SIBOR 加上 1%
                             浮動利率的部分,正好被根據換利契約,由 A 銀行支付給它的 SIBOR

                             加上 1% 浮動利率所抵銷,所剩的淨利息支付現金流量為每年支付 1
                             年期固定年利率 2% 給 A 銀行。圖 8-2 可以更清楚地顯示甲公司與 A

                             銀行所簽訂之換利契約的利息流量。





















                                              圖8-1:  浮動利率借款者與換利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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