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5 - 中小企業稅務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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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開立統一發票時,應區分應稅、零稅率與免稅分別開

                             立,並於課稅別欄註記。

                          4.  書寫錯誤者,應另行開立,並將誤寫之統一發票收執聯
                             及扣抵聯註明「作廢」字樣粘貼於存根聯上。

                          5.  當月份空白未使用之統一發票應截角作廢,並載明起訖

                             號碼。
                          6.  以發貨或文件為開立發票時限之行業別,若發貨或交件

                             前已收之貨款部分,應先行開立發票。

                          7.  以分期付款方式銷貨者,除約定收取第一期價款時一次
                             金額開立,應於約定收取各期價款時開立統一發票。

                          8.  外銷貨物應於報關當日按海關公布報關適用之匯率換算

                             銷售額;若以郵局之郵政快捷郵件或陸空聯運包裹寄送

                             貨物外銷者,應於郵局核發執據蓋用戳記日之匯率換算
                             銷售額,據以申報營業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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