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4 - 中小企業稅務管理
P. 64
與營業稅關係最密切的就是統一發票,營業人銷售貨物或
勞務,應依營業稅法「營業人開立銷售憑證時限表」規定之時
限,開立統一發票交付買受人。但營業性質特殊之營業人及小
規模營業人,得掣發普通收據,免用統一發票。
統一發票,由政府印製發售,或核定營業人自行印製;其
格式、記載事項與使用辦法,由財政部定之。(營 32) 依統一
發票使用辦法規定,統一發票可分為 6 種:三聯式、二聯式、
特種、收銀機、電子計算機統一發票及電子發票。
一、統一發票使用應注意事項
1. 應按時序開立,日期勿顛倒,並於扣抵聯及收執聯加蓋
統一發票專用章。
2. 開立統一發票,應分別依規定格式據實載明交易日期、
品 名 、 數 量 、 單 價 、 金 額 、 銷 售 額 課 稅 別 、 稅 額 及 總
計;但買受人為非營業人,稅額應與銷售額合計開立。
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