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8 - 銀行主管專業速成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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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主管專業速成手冊:經營管理策略解析
同理,銀行的投資審議,也須比照授信,建立一個超然、客觀,與有效
率的審查機制,或與授信設立一個聯席審議委員會。
二、分行的授信審議小組
營業單位內部設有授審小組,應讓它發揮授信決策的功能。這也是公司
治理的一部份。授審小組成員與 AO 主管,對客戶的信用風險有直接之認
識。若他們覺得風險太大而不想承做,或須加上較嚴格的條件,營業單位主
管必須給予相當的尊重。
若單位主管不尊重授審小組成員的意見,而執意要做,那必定是一件信
用風險很高之案件。授審小組的成員應該有所堅持。
三、若授信審查不能得到一致的同意,即須加強授信條件
在總處授審會或分行授審小組上,各委員都可對一授信案件表示不同的
意見。若主席最後交付表決,而不能取得一致之同意 (Unanimity)。雖然超過
一半以上同意 (Majority) 但仍有一些人不同意。此時,應瞭解不贊成者之理
由,不宜即予以通過承做,而須再加強授信條件,以說服其他委員,最後得
到一致的同意。若其他委員還是無法同意,那就加強擔保品、增加連保人、
減額或甚至婉拒。
第 4 節 健全授信後的覆審制度
授信後的貸後管理,與授信的審查同樣重要。銀行應建立定期或不定期
的覆審制度,以達到控管及驚奇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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