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51 - 解讀金融業務完全手冊-證券與保險篇
P. 351
337
人的債務償付、違約或失誤承擔附屬性責任的書面承諾。當發生
保險事故且權利人遭受經濟損失時,只有在被保證人不能補償損
失時,才由保險人代為補償。工程保證保險可細分為下列數種:
(1) 工程押標金保證保險:由保險公司向業主 (權利人) 保證,投
標廠商得標後若未能依規定簽訂工程契約,由保險公司賠償
業主之損失。
(2) 工程履約保證保險:由保險公司向業主保證,承攬廠商不履
行工程契約,致被保險人受有損失,由保證公司賠償業主損
失。
(3) 工程預付款保證保險:由保險公司向業主保證,承包商於領
取工程預付款後,因不履行工程契約,致被保險人對工程預
付款無法扣回,而受有損失時,由保險公司負責賠償。
(4) 工程保留款保證保險:由保險公司向業主保證,承攬人領取
工程保留款,因不履行工程契約而被保險人受有損失時,由
保險公司負責賠償。
(5) 工程支付款保證保險:由保險公司向業主保證,承攬人不支
付工程契約範圍內應付之酬勞或材料費,發生債務糾紛,經
債權人依法定程序請求,致工程之全部或任一部分受假扣押
或扣押處分,被保險人為維護其權益,代承攬人償付而受有
損失時,由保險公司負責賠償。
(6) 工程保固保證保險:由保險公司向業主保證,承攬人不履行
工程契約規定之保固或養護責任而受有損失時,由保險公司
負責賠償。
(7) 履約保證金保證保險:由保險公司保證,若採購契約相對人
不履行採購契約,有不發還履約保證金之情形致被保險人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