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51 - 解讀金融業務完全手冊-證券與保險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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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的債務償付、違約或失誤承擔附屬性責任的書面承諾。當發生
                                  保險事故且權利人遭受經濟損失時,只有在被保證人不能補償損
                                  失時,才由保險人代為補償。工程保證保險可細分為下列數種:

                                  (1)  工程押標金保證保險:由保險公司向業主 (權利人)  保證,投

                                      標廠商得標後若未能依規定簽訂工程契約,由保險公司賠償
                                      業主之損失。

                                  (2)  工程履約保證保險:由保險公司向業主保證,承攬廠商不履
                                      行工程契約,致被保險人受有損失,由保證公司賠償業主損

                                      失。
                                  (3)  工程預付款保證保險:由保險公司向業主保證,承包商於領

                                      取工程預付款後,因不履行工程契約,致被保險人對工程預
                                      付款無法扣回,而受有損失時,由保險公司負責賠償。

                                  (4)  工程保留款保證保險:由保險公司向業主保證,承攬人領取
                                      工程保留款,因不履行工程契約而被保險人受有損失時,由

                                      保險公司負責賠償。
                                  (5)  工程支付款保證保險:由保險公司向業主保證,承攬人不支

                                      付工程契約範圍內應付之酬勞或材料費,發生債務糾紛,經
                                      債權人依法定程序請求,致工程之全部或任一部分受假扣押

                                      或扣押處分,被保險人為維護其權益,代承攬人償付而受有
                                      損失時,由保險公司負責賠償。

                                  (6)  工程保固保證保險:由保險公司向業主保證,承攬人不履行
                                      工程契約規定之保固或養護責任而受有損失時,由保險公司

                                      負責賠償。
                                  (7)  履約保證金保證保險:由保險公司保證,若採購契約相對人

                                      不履行採購契約,有不發還履約保證金之情形致被保險人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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