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56 - 解讀金融業務完全手冊-證券與保險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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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責任保險、僱主意外責任保險、產品意外責任保險、意外污染意外
責任保險、旅館綜合責任保險、高爾夫球責任保險、保全業責任保
險、大眾捷運系統旅客運送責任保險、旅行業綜合責任保險、幼稚園
責任保險、鐵路旅客運送責任保險及金融業保管箱責任保險等。
(二)專業責任保險
係承保專業人員在執行業務時發生錯誤或疏失造成他人之損害,
所產生之損害賠償責任。目前經主管機關核准之專門職業責任保險
有:醫師業務責任保險、醫院綜合責任保險、會計師責任保險、律師
責任保險、建築師工程師專業責任保險、保險代理人經紀人專業責任
保險、保險公證人專業責任保險及董監事與重要職員責任保險。
保證保險
保證保險屬於一項擔保業務。係根據被保證人 (義務人) 的要求,
向被保險人 (權利人) 提供其信用擔保的保險。其屬於廣義的財產保
險,與一般的保險不同,相異之處如下:
(一)當事人
保證保險的當事人涉及三方:保證人,即保險人;被保證人,即
義務人;被保險人,即權利人或受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