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56 - 解讀金融業務完全手冊-證券與保險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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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責任保險、僱主意外責任保險、產品意外責任保險、意外污染意外
                        責任保險、旅館綜合責任保險、高爾夫球責任保險、保全業責任保

                        險、大眾捷運系統旅客運送責任保險、旅行業綜合責任保險、幼稚園
                        責任保險、鐵路旅客運送責任保險及金融業保管箱責任保險等。


                        (二)專業責任保險

                            係承保專業人員在執行業務時發生錯誤或疏失造成他人之損害,

                        所產生之損害賠償責任。目前經主管機關核准之專門職業責任保險
                        有:醫師業務責任保險、醫院綜合責任保險、會計師責任保險、律師

                        責任保險、建築師工程師專業責任保險、保險代理人經紀人專業責任
                        保險、保險公證人專業責任保險及董監事與重要職員責任保險。





                                                      保證保險





                            保證保險屬於一項擔保業務。係根據被保證人 (義務人)  的要求,
                        向被保險人 (權利人)  提供其信用擔保的保險。其屬於廣義的財產保

                        險,與一般的保險不同,相異之處如下:


                        (一)當事人

                            保證保險的當事人涉及三方:保證人,即保險人;被保證人,即
                        義務人;被保險人,即權利人或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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