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57 - 解讀金融業務完全手冊-證券與保險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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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權利義務
1. 權利
在保證保險中,由於保證事故的發生導致保證人對權利人的
賠償,保證人有權利向被保證人索賠,被保證人有義務返還;而
在一般保險中,保險人對被保險人沒有索賠權及追償權,也不用
提供擔保。
2. 義務
本質上來說,保證保險只是對權利人的擔保;是保險人對被
保證人的債務償付、違約或失誤承擔附屬性責任的書面承諾。當
發生保險事故且權利人遭受經濟損失時,只有在被保證人不能補
償損失時,才由保險人代為補償。
(三)嚴格審查
保險人必須嚴格審查被保證人的資產信用,才能代替被保證人向
權利人承擔法律責任。
(四)保險費實質上是一種手續費
保證保險是一種擔保業務,它基本上建立在無賠款基礎之上。因
此,保證保險收取的保險費實質上是一種手續費,是利用保險公司的
名義提供擔保的一種報酬。
(五)保證保險種類
現行核准經營的險種有員工誠實保證保險、工程保留款保證保
險、工程預付款保證保險、工程保固保證保險、工程履約保證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