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57 - 解讀金融業務完全手冊-證券與保險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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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權利義務

                                1. 權利

                                       在保證保險中,由於保證事故的發生導致保證人對權利人的

                                  賠償,保證人有權利向被保證人索賠,被保證人有義務返還;而
                                  在一般保險中,保險人對被保險人沒有索賠權及追償權,也不用

                                  提供擔保。

                                2. 義務

                                       本質上來說,保證保險只是對權利人的擔保;是保險人對被

                                  保證人的債務償付、違約或失誤承擔附屬性責任的書面承諾。當
                                  發生保險事故且權利人遭受經濟損失時,只有在被保證人不能補

                                  償損失時,才由保險人代為補償。

                             (三)嚴格審查


                                  保險人必須嚴格審查被保證人的資產信用,才能代替被保證人向
                             權利人承擔法律責任。


                             (四)保險費實質上是一種手續費

                                  保證保險是一種擔保業務,它基本上建立在無賠款基礎之上。因

                             此,保證保險收取的保險費實質上是一種手續費,是利用保險公司的
                             名義提供擔保的一種報酬。


                             (五)保證保險種類

                                  現行核准經營的險種有員工誠實保證保險、工程保留款保證保

                             險、工程預付款保證保險、工程保固保證保險、工程履約保證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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