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1 - 解讀金融業務完全手冊-證券與保險篇
P. 31
17
對財務資料之查核簽證意見;且該據以訂定承銷證券銷售價
格之財務性資料,在計算每股獲利能力時,應充分反映發行
股數增加之稀釋效果;對不同來源或期間之資料,其計算基
礎並應一致。
(6) 承銷商受託辦理有價證券之募集與發行業務,不得依照發行
公司所提供名單配售給特定對象,或有不當圖利特定他人之
情事。
(7) 承銷商受託辦理有價證券之募集與發行業務,辦理承銷業務
時,不得與發行公司或其相關人員間有不當利益之約定,或
以不實手段促銷或誤導而損及投資人權益。
股票交易市場
股票的交易市場分為集中市場、上櫃市場及未上市櫃的交易市
場。集中市場是指由臺灣證交所提供的上市股票市場,上櫃市場則指
由櫃檯買賣中心提供的上櫃股票市場及興櫃股票市場,未上市櫃的交
易則係由投資人自行交易。上櫃市場及未上市櫃的交易市場未集中於
交易所交易,又稱為店頭市場。
股票必須經過上市或上櫃程序後,才可以在集中市場或上櫃市場
交易。興櫃股票市場是指已經申報上市或上櫃輔導契約的公開發行公
司,在還沒有上市或上櫃掛牌之前,先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議價買賣的
市場。在興櫃市場交易的股票稱為興櫃股票。
(一)交易標的
股票交易市場除了交易普通股及特別股外,尚有存託憑證、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