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2 - 解讀金融業務完全手冊-證券與保險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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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上市基金、受益證券、認購 (售) 權認等證券之買賣,茲說明如下:

                          1. 存託憑證 Ddepositary Rreceipt)

                                 存託憑證是表彰一定數量外國證券,並於本國證券市場轉讓
                             的證券。存託憑證表彰的有價證券可以是普通股、特別股或公司

                             債,以普通股最為常見。存託憑證可以為投資人排除直接投資外
                             國證券所面臨的法令、制度、語言溝通與資訊取得等障礙,是美

                             國摩根銀行 (J.P.  Morgan)  在 1927 年為了方便美國投資人投資外
                             國證券而設計的一種金融工具。
                                 存託憑證是由存託機構發行,而其所表彰的證券則由存託機

                             構委託保管機構保管,投資人持有存託憑證等於間接持有外國公
                             司的證券,存託憑證的參與者及運作架構如圖 1-1 所示。























                                             圖 1-1 存託憑證的運作架構



                                 依發行地區,存託憑證分為以下三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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