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3 - 解讀金融業務完全手冊-證券與保險篇
P. 23

9




                                  由於各次發行的特別股,其權利義務不一定相同,一般都按照發
                             行的順序給予甲、乙、丙的簡稱,以示區別,如果台新金控先後發行
                             兩種特別股,先發行的稱為台新金甲種特別股,後發行的稱為台新金

                             乙種特別股。





                                        股票的發行市場 (證券簽證承銷業務)




                             (一)股票的發行方式

                                  股 票的發行 方式依募 集的對象 區分,分 為公開發 行  (Public

                             Offering) 與私下募集 (Private Placement),公開發行的對象為一般投資
                             人,而私下募集的對象則為特定人士或機構法人,茲分述如下:


                                l. 公開發行

                                       公開發行是指發行公司公開向一般投資人銷售股票以募集資
                                  金的行為。透過公開發行程序,發行公司可以達到分散股權的目
                                  的。


                                2. 私下募集

                                       私下募集是指發行公司直接向特定人士或法人機構銷售股票
                                  以募集資金的行為。目前法令規定,公開發行公司如果有已發行

                                  股份 1/2 以上出席,出席股份 2/3 以上同意,可以申請進行私下
                                  募集。私募的對象限於:

                                  (l)  銀行、票券商、信託業、保險公司、證券商或其他經主管機關
                                     核准的法人或機構。
                                  (2) 符合主管機關所定條件的自然人、法人或機構。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