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8 - 退休金QA學堂
P. 168

因此,勞工甲與乙皆不須再找工作透過投保單位,可以自

                              行向勞保局提出老年給付之申請。另外在國民年金保險費之繳
                              交部分,累計保險年資亦有相同請領的規定,不論當下為被保

                              險人或曾經參加過國保者,皆得於年滿 65 歲時,請領老年年
                              金給付。現行國內的社會保險制度,只要繳過保險費,為保險

                              年資之累計,原則上,日後滿足個別社會保險老年給付條件
                              者,皆可請領給付。

                                  除非有上述對象丙之情況。因其非於勞保保險期間中身
                              故,所以丙之前的勞保年資將無法產生任何給付效果;丙之遺
                              屬僅得依其國保年資申請喪葬與遺屬年金給付。反之,若對象

                              曾經繳交國保保險費,之後工作加保勞保,但不幸於勞保期間
                              身故,則該對象遺屬僅得就其勞保年資申請相關給付,先前之

                              國保年資無任何給付效果。





















                      154
   163   164   165   166   167   168   169   170   171   172   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