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2 - 退休金QA學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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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條例第 65 條之 4 參照),使年金金額維持一定的購買能力。

                              以前述 2 萬元為例,若經過 3 年依規定之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
                              成長率達到 5.5%,則對象按月請領金額將隨之調整為 2.11 萬

                              元;若為通貨緊縮,請領金額亦隨之調整減少。
                                  勞保年金係直接按請領年金數額調整。另外,國保老年年
                              金則有不同之規定:

                                1.  國保老年年金給付之請領金額,依下列方式擇優計給:
                                    A 式=月投保金額×保險年資×0.65%+3,500 元

                                    B 式=月投保金額×保險年資×1.3%


                                       其中,A 式中之加計金額民國 101 年 1 月 1 日調整
                                   為 3,500 元;其後每 4 年調整一次,由中央主管機關參照
                                   中央主計機關發布之最近一年消費者物價指數較前次調

                                   整之前一年消費者物價指數成長率公告調整之,但成長
                                   率為零或負數時,不予調整。

                                2.  老年年金金額按 65 歲當月之月投保金額依公式計算選
                                   取,惟請領年金給付後,月投保金額依消費者物價指數

                                   累計成長率之規定調整時,年金給付金額之計算基礎隨
                                   同調整變動。月投保金額依中央主計機關發布之消費者

                                   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達 5%時,依該成長率調整,目前仍
                                   為 17,280 元。


                                  因此,按月領取國保老年年金除會隨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
                              成長率調整外,若為保險年資較短而選擇 A 式之請領者,其
                              加計金額將受到 4 年只調高不調降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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