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11 - 讓你的理財更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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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維持投資型保險商品之保險本質。

                                  2.  防範保險給付稅賦優惠遭濫用。
                                  3.  促使國內投資型保險市場良性發展。

                                  4.  與其他投資產品建立明確之市場區隔。
                                  5.  藉以提高國人保險保障。


                                五、買投資型保險商品需要課稅?


                                    台灣在 2001 年發行第一張投資型保單以來,讓保險從傳

                                統的保本穩健進入新的里程碑,也擴大保險理財的功能。投資

                                型保單是一種兼具「壽險保障」與「投資理財」兩種功能的特
                                殊保單,除了提供民眾基本的壽險保障外,和其他保險商品最
                                大的不同,就是它也提供理財選擇,保戶可以依據自己的理財

                                偏好及風險承受度,選擇投資型保單連結的基金種類。所以,
                                投資型保單都設有兩個帳戶,即一般 (保險)  帳戶及分離 (投

                                資)  帳戶。將投資的金額與保險公司的帳戶分離,當你繳交一
                                筆保費之後,一部分購買純危險保障,並置於一般帳戶;另一

                                部分在扣除相關費用後即投入分離帳戶,藉由投資標的累積其
                                現金價值。也由於一般帳戶及分離帳戶是分開的,針對分離帳

                                戶金額的課稅問題其實已經爭議多年,而財政部一紙解釋令,
                                打破投資收益免稅的神話。財政部在 98 年 11 月 6 日正式發布
                                解釋令針對 99 年 1 月 1 日後所訂立的投資型保單契約,針對

                                投資帳戶的收益及孳息計入要保人的所得課徵所得稅,對於課

                                稅前已經成立的投資型保單,則不溯及既往不適用新的課稅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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