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6 - 銀行授信實務個案精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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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審  核


                                 銀行辦理個人消費性貸款案件,按分層授權之權責,一般可

                             分分行、區域中心及總行消費金融管理部門等審核層級:

                             1.  分行

                               一般銀行對屬信用貸款之承作權限,因貸放金額不大,多數劃
                               歸分行經理權限。因此,分行經理人及授信主管除按總行規範

                               授信審核制度辦理審核外,並應就授信與徵信經辦員是否確實
                               依內部規定程序受理、徵信、額度訂定與議定授信條件,就近

                               督導管理。並對經辦員提陳擬承作授信條件及徵信文件之真實
                               性與合理性,負有依其授信專業,加以客觀與公正審核,其他

                               還需注意的事項,如:(1)  受理整批性案件,應注意案件送件
                               者與申請者間之委託情形。(2)  對申請者應經聯絡或訪查程

                               序,宜要求建立登記與紀錄程序。(3)  借款戶對銀行徵審後確
                               立之授信條件,以書面告知為妥。(4)  簽約及對保宜要求建立

                               內部覆核機制。

                             2.  區域中心
                               對徵審、撥貸、對保及簽約作業,均由銀行區域中心負責時

                               (消費金融業務中心及作業中心),分行的角色則僅為行銷與存
                               匯業務服務。而區域中心之 RM (Relationship Manager)  或 AO

                               (Account Officer)  或 ARM (Assistant Relationship Manager),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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