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80 - 銀行授信實務個案精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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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東門分行為通知銀行,受理代理承兌及付款時,其承兌程序

                                  如未經授權層級或會計人員附署確認,將有何影響?
                               3.  台南分行或通知銀行每次受理承兌及付款,如僅以申請人提

                                  具之銷貨統一發票為唯一憑證,則是否易遭欺騙?


                                 以下筆者將分述授信經辦員及主管承作類此個案之實務做
                             法,並對應敘述本案例承作過程可能有之疏失,以為讀者參考借
                             鏡之處。














                                                        受  理

                             A.  當面洽談

                                 授信經辦員受理客戶申辦國內遠期信用狀額度時,除初步洽
                             談與互動外,應先檢視相關承貸條件與資格外,並就下列原則瞭

                             解客戶與作有用的溝通。
                               1.  瞭解客戶:洽請借款戶代理人來行填具公司基本資料表,或

                                  依所送借款戶公司基本資料表,進一步約訪公司相關財務或
                                  業務主管,以確認公司經營背景之真實性 (如:生產產品、

                                  市場地位、獲利強項與負債情形等資訊等)。

                               2.  溝通的事項:告知借款戶代理人申辦該項貸款將適用之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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