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80 - 銀行授信實務個案精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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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東門分行為通知銀行,受理代理承兌及付款時,其承兌程序
如未經授權層級或會計人員附署確認,將有何影響?
3. 台南分行或通知銀行每次受理承兌及付款,如僅以申請人提
具之銷貨統一發票為唯一憑證,則是否易遭欺騙?
以下筆者將分述授信經辦員及主管承作類此個案之實務做
法,並對應敘述本案例承作過程可能有之疏失,以為讀者參考借
鏡之處。
受 理
A. 當面洽談
授信經辦員受理客戶申辦國內遠期信用狀額度時,除初步洽
談與互動外,應先檢視相關承貸條件與資格外,並就下列原則瞭
解客戶與作有用的溝通。
1. 瞭解客戶:洽請借款戶代理人來行填具公司基本資料表,或
依所送借款戶公司基本資料表,進一步約訪公司相關財務或
業務主管,以確認公司經營背景之真實性 (如:生產產品、
市場地位、獲利強項與負債情形等資訊等)。
2. 溝通的事項:告知借款戶代理人申辦該項貸款將適用之放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