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 - 銀行授信實務個案精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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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筆者針對該五個信用評估原則,分析授信主管該如何提
示授信經辦員有效活用之:
(一)借款戶信用因素 (People Factor)
借款戶個別之信用因素,筆者認為不論對個人戶、抑或是企
業戶的評估方式,不外分兩方面,其一是否具完整責任感,其二
能否公平對待往來銀行。而所謂具有完整責任感,意指借款戶對
依約履行償債義務,具備完整責任感。借款戶於法律上除負有依
約定條款償付本息之義務外,對因獲銀行信任而獲取之資金,應
有履約之相對義務責任。而所謂借款戶能否公平對待往來銀行,
則以借款戶對償還債務,是否履行誠意與意願,亦即借款戶日常
收入扣除維持正常生活費用後餘數,是否優先用以償還銀行債
務。如借款戶將餘裕資金全數用於支用奢侈性支出,而未慮及應
盡之償債義務,將使銀行債權產生無法收回風險。至於銀行授信
經辦員對借款戶之信用因素又該如何審查呢?筆者認為可參酌按
下列五個面向審視與判斷:
1. 一般管理方面:分析借款戶周遭人、事、物之信譽與償債能
力之評價,誠信是否存有瑕疵、或是企業聲譽是否影響其週
邊往來事業。
2. 生產管理方面:分析借款戶所營事業之生產設備與生產能力
是否良好,原料、勞力、動力是否獲得充分供應,原物料管
理是否嚴格等。
3. 銷售管理方面:分析借款戶所營產品之市場占有率情形,或
市場生命週期為何、產品銷售是否受限制,價格接受情形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