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 - 銀行授信實務個案精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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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不佳,銷售途徑與策略是否妥適等。
4. 財務管理方面:分析借款戶財務結構是否健全,負債比率是
否持續偏高,長短期償債能力、獲利能力及經營能力是否穩
定與寬裕。
5. 發展潛力方面:分析借款戶所營事業產銷量值及收益量之變
化、產品潛力、供應狀況、產品設計能力、技術開發能力、
市場性及與同業競爭能力等。
(二)資金用途因素 (Purpose Factor)
融資案件的成立與歸收,端賴於對借款戶資金運用計畫之瞭
解程度。缺乏正當與積極資金用途之融資案,授信資金即存在無
法收回之潛在風險。銀行在審核授信案件時,除需先瞭解其申貸
用途外,並應覈實匡計其實際需求之資金規模。另就借款戶借款
資金之運用期間,審酌其資金需求期間,究是短期營運週轉,抑
或是長期資本支出之資金需求。因除影響銀行長短期資金運用循
環外,亦影響銀行資金成本與收益配合原則。
一般所謂長期資本支出需求,不外是指借款戶投資添購、更
新或改良設備;或建廠或擴廠等營繕資本性支出。而短期營運週
轉所需資金,則以為維繫正常營運,而由原料、加工製造,及成
品推銷以至收回貨款,以償還借款,係以營運週期之回收,為具
「自償特性」之借款目的。
至於授信審核時,如未事先瞭解實際資金用途,而致借款戶
以短期放款支應長期性資金需要,則該項放款到期日未獲得清
償,自是必然結果。而縱然徵有足夠固定資產為擔保,也徒具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