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1 - 金融消費者保護法與評議案例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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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本法施行後金融消費爭議案件之處理現況 35
第四章 本法施行後金融消費爭議案件之
處理現況
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 (下稱評議中心) 自 101 年 1 月 2 日
正式對外營運起,截至 101 年 12 月 31 日止 (即 101 全年度),總計受
理爭議案件數 7,225 件、申訴案件 4,739 件及申請評議案件 2,486
件。所謂申訴案件係指金融消費者直接向評議中心提出申訴,或未先
向金融服務業提出申訴或申訴後未逾 30 日就向評議中心申請評議,
或超過 60 天的法定期間才向評議中心申請評議,經評議中心移交金
融服務業處理的爭議案件。而申請評議案件則係指金融消費者已自行
或透過評議中心向金融服務業提出申訴,但因不能接受金融服務業的
申訴處理結果,並在 60 天內向評議中心申請評議的爭議案件。
就個別產業之爭議案件件數,在 4,739 件申訴案件中,銀行業佔
503 件、保險業 4,171 件、證券期貨業 65 件,比率分別為 10.61%、
88.01%、1.37%。至於 2,486 件申請評議案件中,銀行業 361 件、保
險業 2,086 件、證券期貨業 39 件,比率分別為 14.52%、83.91%、
1.57%。
就主要爭議類型,銀行業爭議案件中以「業務招攬爭議」、
「未遵循服務規範」及「開戶或掛失或帳務處理爭議」,人壽保險業
理賠類爭議案件中以「事故發生原因認定」、「理賠金額認定」及
「承保範圍」,人壽保險業非理賠類爭議案件中以「業務招攬爭
議」、「停效復效爭議」及「未遵循服務規範」,產物保險業理賠類
爭議案件中以「殘廢等級認定」、「理賠金額認定」及「遲延給
付」,產物保險業非理賠類爭議案件中以「未遵循服務規範」、「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