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0 - 金融消費者保護法與評議案例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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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第一篇 緒論
1. 本期保管箱租金:新台幣________元,於起租日及續租日給付;保證金:新
台幣 ________元,於起租日一次給付。
續約時租金費率標準如有調整,其通知方式:承租人於租期屆滿願意續租,
而出租人費率標準變動時,出租人應於租約到期前,以書面列明調整後之費
率及繳納續租租金或應補繳或應退還押租金之差額及繳納或補繳之期限 (至
少三十日以上) 通知承租人自下一租期起適用新費率。
出租人未為前項書面通知者,視為依原租約條件續約,但費率調降者,適用
新費率。
2. 承租人遺失鑰匙應付換發之必要費用新台幣________元,因而致出租人或第
三人受有損害時並應由承租人負賠償責任。
3. 逾期辦理退租者,自原到期日起,至辦理退租手續之日或破封開箱之日止,
計收逾期租金及違約金。逾期租金之標準,以辦理退租手續當日租金費率為
準,依同額之月租金,按月計收,未滿一個月者,按日計收;違約金依逾期
租金加百分之十計算。
4. 未依約繳足保證金或押租金者,承租人自逾期日起至繳納日止,依補繳當日
出租人牌告基準利率加年息百分之五,加計遲延利息。
5. 承租人終止租約時應按月計付租金,不足一個月者,按日計收,自承租人已
繳之租金、保證金或押租金中扣抵後,由承租人補繳不足之差額或由出租人
退還溢付之租金、保證金或押租金
四、金融商品或服務有無受存款保險、保險安定基金或其他相關保障機制之保障。
1. 保管箱業務不受存款保險、保險安定基金之保障。
2. 本分行已投保_______產物保險 (股) 公司保管箱責任保險。
五、因金融服務業所提供之金融商品或服務所生紛爭之處理及申訴之管道。
1. 客戶服務專線:
2. 電子信箱:
本人 (承租人) 已閱讀保管箱契約書之全部內容,並經貴行專人詳細解說契約之重要
內容,本人 (承租人) 已充分瞭解並同意契約書所有約定。
承租人:____________ (親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