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4 - 台資銀行問路中國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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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整併收購金融機構

                        ■ 定義及內涵


                            指城市商業銀行收購某家或多家城市信用社或農村信用社,進
                        而在當地成為其分支機構,快速實現擴充發展,而被收購的金融機

                        構則被取消法人資格,成為該銀行的分支機構。

                        ■ 典型案例

                            中國知名的例子為包商銀行與哈爾濱銀行,此案例是通過收購

                        城市信用社或農村信用社實現擴充發展的典型代表。2006 年 5
                        月,包商銀行和赤峰市城市信用社按照市場協商運作的原則達成機

                        構合併協議;包商銀行承接赤峰市城市信用社的所有債權債務,原
                        221 名員工由包商銀行全部接受。2007 年 2 月,包商銀行赤峰分

                        行掛牌成立,該城市信用社的 24 家分支機構相應組建為包商銀行

                        赤峰分行所屬支行。哈爾濱銀行 2004 年收購雙鴨山城市信用社,
                        在此基礎上成立了全國城市商業銀行中第一家跨區分行—雙鴨山分
                        行。


                        ■ 優劣分析

                            這種擴充發展模式也具有見效快,能夠迅速佔領當地市場的特

                        點。因為被收購的城市信用社或農村信用社大多已在當地開展業務
                        多年,具有一定的市場,而其員工也積累了一定的人脈關係,對當

                        地環境、企業較為熟悉,城市商業銀行可以省去“招募當地人才、
                        熟悉當地市場”這些環節,從而大大提高市場拓展效率。在目前監

                        管機構對城市商業銀行擴充發展實施較為嚴格的市場准入和指標控
                        制的情況下,收購城市信用社或農村信用社不失為一種較好的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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