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4 - 台資銀行問路中國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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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整併收購金融機構
■ 定義及內涵
指城市商業銀行收購某家或多家城市信用社或農村信用社,進
而在當地成為其分支機構,快速實現擴充發展,而被收購的金融機
構則被取消法人資格,成為該銀行的分支機構。
■ 典型案例
中國知名的例子為包商銀行與哈爾濱銀行,此案例是通過收購
城市信用社或農村信用社實現擴充發展的典型代表。2006 年 5
月,包商銀行和赤峰市城市信用社按照市場協商運作的原則達成機
構合併協議;包商銀行承接赤峰市城市信用社的所有債權債務,原
221 名員工由包商銀行全部接受。2007 年 2 月,包商銀行赤峰分
行掛牌成立,該城市信用社的 24 家分支機構相應組建為包商銀行
赤峰分行所屬支行。哈爾濱銀行 2004 年收購雙鴨山城市信用社,
在此基礎上成立了全國城市商業銀行中第一家跨區分行—雙鴨山分
行。
■ 優劣分析
這種擴充發展模式也具有見效快,能夠迅速佔領當地市場的特
點。因為被收購的城市信用社或農村信用社大多已在當地開展業務
多年,具有一定的市場,而其員工也積累了一定的人脈關係,對當
地環境、企業較為熟悉,城市商業銀行可以省去“招募當地人才、
熟悉當地市場”這些環節,從而大大提高市場拓展效率。在目前監
管機構對城市商業銀行擴充發展實施較為嚴格的市場准入和指標控
制的情況下,收購城市信用社或農村信用社不失為一種較好的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