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3 - 台資銀行問路中國指引
P. 73

第三章  中國城市商業銀行之研究  67






                             (一)合併重組模式

                             ■ 定義及內涵


                                  以中國的實際經驗來說,“合併重組”模式是某一銀行將特定
                             區域內的其他城市商業銀行的資產、負債、業務、人員、固定資產

                             等合併,註銷原來的城市商業銀行法人資格,形成一個較大的單一
                             法人資格銀行,實現了擴張經營。目前以吸收合併模式實現擴充經

                             營的城市商業銀行有徽商銀行和吉林銀行,而江蘇銀行則為新設合
                             併模式的代表例子。


                             ■ 具體案例

                                1. 上海銀行的“99 信合社”吸收合併重組模式

                                       1995 年 12 月原名上海城市合作銀行集合當時上海地區

                                   99 家信用合作社,並由國有股份、中資法人股份、外資股份
                                   及眾多個人股份組成設立。

                                       2010 年該行資產總額為 5,654 億元,2006 年獲准跨區經
                                   營,成為第一家跨區經營的城市商業銀行。截至 2010 年底,

                                   已分別在環渤海經濟區開設天津與北京分行;長三角經濟區
                                   設立寧波、南京、杭州及蘇州分行;珠三角經濟區的深圳分

                                   行;與西部經濟區的成都分行。事實上,中國上海銀行與臺

                                   灣的上海商業儲蓄銀行、香港上海商業銀行三者之間因股權
                                   合作關係,合作十分密切,近年來建立成功的兩岸三地的金
                                   融服務平台獲利模式。
   68   69   70   71   72   73   74   75   76   77   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