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90 - 台資銀行問路中國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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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專案預期收益等權利為貸款設定擔保
(5) 並根據需要將專案發起人持有的項目公司股權為貸款設定質
押擔保
(6) 加入先進的“受託支付”,資金流動異常等動態監測要求。
2. 《項目融資業務指引》的影響
為加強專案融資業務風險管理,銀監會另制定了《專案融資業
務指引》。實際上採用項目融資方式的項目通常都屬於固定資產投
資專案,所貸放之款項屬於固定資產融資。因此,明訂《固定資產
貸款管理暫行辦法》是其立法依據之一,項目融資中貸款的全流程
管理、支付管理等內容均遵照《固定資產貸款管理暫行辦法》有關
規定執行。需要特別注意之處為:貸款償還主要依賴專案未來的現
金流或者專案自身資產價值;通常融資比例較高、金額較大、期限
較長、成本較高和參與者較多,從而風險較大。
當中要特別關注的是確保金融機構相關權益的措施,為保證金
融機構在專案貸款擔保、所投保商業保險等方面的權益,第十一條
明確規定金融機構應當要求將符合抵、質押條件的專案資產和/或
專案預期收益等權利設定為借款之擔保,並根據需要,將專案發起
人持有的項目公司股權為貸款設定質押擔保,從而降低為建設、經
營該專案或為該專案融資而專門組建的企事業法人的信用風險。
對銀行業的影響:
1. 增加操作成本:主要是部分固定資產貸款流程和環節的增加導
致銀行操作成本增加;
2. 提高銀行防範風險能力,降低信貸成本;
3. 一定程度上抑制信貸過快增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