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88 - 台資銀行問路中國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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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詳細規定貸款的貸放與支付的條件和過程管理,加強貸款用
                             途管理:第五章詳細規定了貸款的貸放與支付的條件和過程

                             管理,細化並嚴格規定貸款的支付流程管理,強化貸款用途
                             管理。如貸款人應設立獨立的責任部門或單位;單筆金額超

                             過專案總投資 5%或超過 500 萬元人民幣的貸款資金支付,應
                             採用貸款人受託支付方式。貸款人應確認與擬發放貸款同比

                             例的專案資本金足額到位,並與貸款配套使用;當借款人出
                             現某些情形時,貸款人應與借款人協商補充貸款發放和支付

                             條件,或根據合同約定停止貸款資金的發放和支付。
                          3.  通過貸款合同強化貸款風險要點的控制;第四章強調通過合

                             同簽訂來約束借款人,強化貸款風險要點的控制。

                          4.  加強貸後管理;第五章強調了加強貸後管理,建立貸款品質
                             監控制度和貸款風險預警體系,強調動態監測以及對貸款帳
                             戶的管理。

                          5. 並明確貸款人法律責任。第六章明確了貸款人的法律責任。



                        (二)《固定資產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的影響

                               對銀行業而言,長期利好,短期中性:

                          1.  增加操作成本:固定資產貸款流程加以規範,可能會增加銀
                             行在某些環節的操作成本。

                          2.  有助於防範風險,降低信貸成本:將有助於銀行加強風險管

                             理能力,有利於降低因信貸大量貸放所帶來的銀行體系信貸
                             風險,降低整體信貸成本。

                          3.  對信貸過度增長產生一定的抑制效果:由於監管層嚴格了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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