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88 - 台資銀行問路中國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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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詳細規定貸款的貸放與支付的條件和過程管理,加強貸款用
途管理:第五章詳細規定了貸款的貸放與支付的條件和過程
管理,細化並嚴格規定貸款的支付流程管理,強化貸款用途
管理。如貸款人應設立獨立的責任部門或單位;單筆金額超
過專案總投資 5%或超過 500 萬元人民幣的貸款資金支付,應
採用貸款人受託支付方式。貸款人應確認與擬發放貸款同比
例的專案資本金足額到位,並與貸款配套使用;當借款人出
現某些情形時,貸款人應與借款人協商補充貸款發放和支付
條件,或根據合同約定停止貸款資金的發放和支付。
3. 通過貸款合同強化貸款風險要點的控制;第四章強調通過合
同簽訂來約束借款人,強化貸款風險要點的控制。
4. 加強貸後管理;第五章強調了加強貸後管理,建立貸款品質
監控制度和貸款風險預警體系,強調動態監測以及對貸款帳
戶的管理。
5. 並明確貸款人法律責任。第六章明確了貸款人的法律責任。
(二)《固定資產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的影響
對銀行業而言,長期利好,短期中性:
1. 增加操作成本:固定資產貸款流程加以規範,可能會增加銀
行在某些環節的操作成本。
2. 有助於防範風險,降低信貸成本:將有助於銀行加強風險管
理能力,有利於降低因信貸大量貸放所帶來的銀行體系信貸
風險,降低整體信貸成本。
3. 對信貸過度增長產生一定的抑制效果:由於監管層嚴格了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