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86 - 台資銀行問路中國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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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定期追蹤分析評估借款人履行借款合同約定內容的情況,
留存追蹤記錄,並作為與借款人後續合作的信用評價基
礎。
F. 明確了個人貸款可以展期。一年以內 (含) 的個人貸款,
展期期限累計不得超過原貸款期限;一年以上的個人貸
款,展期期限累計與原貸款期限相加,不得超過該貸款
品種規定的最長貸款期限。
此處應當關注的重點是:個人貸款的展期需要簽訂展
期合同,不同於借新還舊。如果錯誤操作為借新還舊,會
因為違反個人貸款用途規定,而受到監管處罰。
G. 關注一個例外:個體工商戶和農村承包經營戶這兩個主
體的自然人,申請個人貸款用於生產經營,且金額超過
五十萬元人民幣的,按貸款用途適用相關貸款管理辦法
的規定。也就是說,符合上述條件的貸款,應當適用其
他貸款管理監管規定。
(3) 修訂和完善借款合同文本,公告借款相關的格式合同文本
A. 對貸款支付做出受託支付和自主支付兩種規定,以受託
支付方式為主,自主支付方式為例外。
B. 對 不同的 支付 方式 有不 同的 規定 條件 ,同 時, 明確 規
定:採用借款人自主支付的,貸款人應與借款人在借款
合同中事先約定,要求借款人定期報告或告知貸款人貸
款資金支付情況。
C. 金融機構多數現有的借款合同中,並沒有對支付方式進
行此兩種約定,因此,需要進一步修訂和完善。並根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