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86 - 台資銀行問路中國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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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 定期追蹤分析評估借款人履行借款合同約定內容的情況,
                                 留存追蹤記錄,並作為與借款人後續合作的信用評價基
                                 礎。

                              F.  明確了個人貸款可以展期。一年以內 (含)  的個人貸款,

                                 展期期限累計不得超過原貸款期限;一年以上的個人貸
                                 款,展期期限累計與原貸款期限相加,不得超過該貸款

                                 品種規定的最長貸款期限。
                                      此處應當關注的重點是:個人貸款的展期需要簽訂展

                                 期合同,不同於借新還舊。如果錯誤操作為借新還舊,會
                                 因為違反個人貸款用途規定,而受到監管處罰。

                              G.  關注一個例外:個體工商戶和農村承包經營戶這兩個主

                                 體的自然人,申請個人貸款用於生產經營,且金額超過
                                 五十萬元人民幣的,按貸款用途適用相關貸款管理辦法
                                 的規定。也就是說,符合上述條件的貸款,應當適用其

                                 他貸款管理監管規定。

                          (3) 修訂和完善借款合同文本,公告借款相關的格式合同文本


                              A.  對貸款支付做出受託支付和自主支付兩種規定,以受託
                                 支付方式為主,自主支付方式為例外。

                              B.  對 不同的 支付 方式 有不 同的 規定 條件 ,同 時, 明確 規
                                 定:採用借款人自主支付的,貸款人應與借款人在借款

                                 合同中事先約定,要求借款人定期報告或告知貸款人貸
                                 款資金支付情況。

                              C.  金融機構多數現有的借款合同中,並沒有對支付方式進
                                 行此兩種約定,因此,需要進一步修訂和完善。並根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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