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72 - 中小企業財務錦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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術、財務及市場可行性等投資效益分析、風險分析、分年
進度、經營管理分析、產業專家意見),做成投資評估報告
並建檔保存。
(四)專業管理公司應擬具投資評估建議報告,並送投資審議會討
論。投資審議會由專業管理公司總經理 (金融機構為協理級)
以上人員召集,委員應包含中小企業處、國家發展基金及
專業管理公司代表;必要時,得視投資個案聘請相關產業
之專家學者擔任委員。
(五)專業管理公司就決議通過之案件,應檢附投資評估報告及投
資審議會決議紀錄等相關文件,報經中小企業處送國家發
展基金管理會備查。
三、本專戶投資事業之監督管理如下:
(一)專業管理公司如取得被投資事業之董監事席次,得推派董監
事人選 參 與被投 資 事業之 董 事會, 以 確實瞭 解 其營運 情
形。
(二)專業管理公司應就投資事業股東會與董事會會議內容研提處
理方案,若有重大議題應於會前通報本處。
(三)為能達到分類重點管理之效果,專業管理公司應依各投資事
業之營運績效及經營情況,將所有投資事業分成下列五大
類,依本處訂定之各該類股權處理基準,分類管理,並應
每季就各被投資事業之最新營運及財務情況,重新檢討調
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