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63 - 銀行授信策略-經驗傳授與案例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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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節
聯貸主辦不成,原自貸額度仍宜同意照用
借戶的營運狀況
1. 借戶係一家集團企業下之租賃公司,成立已近××年。企業集團將
引進策略投資人,以改善集團企業及子公司之營運。
2. 借戶經營情況穩健,存、放實績及利潤貢獻度均佳,為銀行主力客
戶之一。自××年起即建立授信往來關係,履約順利。近年來,借
戶以本行為其資金調度中心 (已裝 GEB)。
借戶的資金需求
1. 借戶前在本貸款銀行有一自貸案短期週轉放款額度×億元,因曾簽
准新做及主辦其聯貸案,總額度××億元,本行擬攤貸×億元,因
此將自貸案降低為×億元。
2. 現因聯貸案之推案環境不佳,而非借款人之個別因素,而暫時停
辦。借戶要求自貸額度在聯貸成案簽約前,同意其×億元恢復至原
額度×億元,本質上並非增額。
授信的策略與經驗
1. 有條件恢復原自貸額度,並非增額。
2. 在聯貸合約簽訂前維持原額度×億元,俟聯貸案簽約完成後自動降
為額度×億元,可宜以同意。
第17 章 聯合貸款 3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