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成本與費用之負擔: 以本條規交易,賣方需負擔貨物辦妥輸出通關並運送至 指定之交貨地點,交付給買方指定之運送人為止,所衍 生之一切費用,但主要運費與保險費用除外,因交易之 價格並未包含運送費用與保險費用。而自前述時點起, 貨物繼續運送至最終目的地,所衍生之一切費用歸買方 負擔,雖然本條規未規定運送費用與保險費用之負擔, 但實務上,此等費用亦係由買方負擔,買方必須自行支 付。 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