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出口押匯相關疑難問題 217 三、建議貴公司力促押匯銀行可依下列方法處理: 1. 請押匯銀行向開狀銀行陳述補償銀行以未收到開狀銀行「授權或 委託償付書」之理由「拒付」,並速請開狀銀行補送「授權或委 託償付書」,以便補償銀行支付押匯款項。 2. 若補償銀行收到開狀銀行「授權或委託償付書」後仍然不願或不 能依指示補償押匯款時,可請開狀銀行另行指示償付方法,以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