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63 - 進出口貿易與押匯實務疑難問題解析-首篇 (增修訂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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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出口押匯  247








































                             三、承諾書之發行份數

                                 如上所述,銀行簽發逕付第三者帳戶之承諾書係屬押匯銀行與出口商

                             (委託人) 間之契約關係,是以交給出口商之承諾書應為一份,若超出一份以
                             上,日後恐會惹出麻煩,不可不慎。


                             四、出口商 (委託人) 與第三者 (供應商/製造廠商) 聯名申請時之因應

                                 倘押匯銀行受理聯名申請時,意謂押匯銀行需遵守將出口押匯逕付第三
                             者 (供應商/製造廠商)  帳戶之約定,則構成對第三者利益之契約關係,此

                             時,押匯銀行需承擔風險,故應予婉拒,而改由出口商單方申請委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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