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68 - 進出口貿易與押匯實務疑難問題解析-首篇 (增修訂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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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  進出口貿易與押匯實務疑難問題解析 (首篇)






                                        第 1 節  進口押匯之意義





                       進口押匯之意義


                           即進口商之往來銀行應進口商之請求,就一定金額簽發即期或遠期信用

                       狀,用以保證支付出口商所開匯票之票款。出口商於輸出貨物,備妥符合信
                       用狀所要求之各項單據,並簽發即期或遠期跟單匯票 (L/C 未要求則免),向

                       往來銀行押匯,取得匯票票款,該票款再由受理押匯之銀行向開狀銀行收
                       取,開狀銀行再通知進口商於適當期限內還款贖單,償還墊款。

                           「銀行公會會員授信準則」訂下定義為:
                           所謂進口押匯,「謂會員接受借款人委託,對其國外賣方先行墊付信用

                       狀項下單據之款項,再通知借款人在約定期限內備款贖領進口單據之融通方
                       式」。

                                            第 2 節  進口押匯


















                           本公司委由某外匯銀行申請書開立信用狀到日本購買化工原料,茲有下
                       列問題請賜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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