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7 - 金融人員民法必修36堂課(增修訂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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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sson 12   契約不成立的問題      127



                           成契約之    內容   。但  消  費者得   主 張該條    款仍   構成契約之      內容  。

                           中  央主  管  機 關 得 選  擇  特  定行業,  參 酌  定型化契約條      款  之 重  要
                           性  、  涉及事  項之多   寡  及  複雜  程 度 等 事  項,公告定型化契約之
                           審閱  期  間」  其意義    說  明如  下:  1.   應給  予  消  費者  合  理  審閱  期

                           間:  消  費者於訂    立  定型化契約     前  ,可要   求企   業  經營  者提供   合
                           理的契約    審閱   期 間,以供     消  費者  就 定型化契約條       款 為  足 夠  之

                           思慮  ,  進  而 決 定 締  約與  否  。  唯 有 如此  ,方能  適  切  符 合 契約  自
                           由之  精神   ,  並實現實    質  之契約正     義 。  2.   合  理  審閱  之  期  間:
                           定型化契約      合 理 審閱   期  間之  長短  ,應  參  酌  定型化契約條      款  的
                           重  要  性  、  涉及事  項多  寡  與  複雜  程 度 等  事  項,  就實  際 需 要情  形

                           予  以  個  案決  定,以保   彈  性  。必要時,    中  央主  管  機  關 亦 得 選  擇
                           特  定行業,公告定型化契約之             審閱   期  間,  作  為該行業    統 一  遵

                           行之  依據   。  3.   違反合  理  審閱  期 間之  效力  :  企  業  經營  者  如違
                           反  有  關  合  理 審閱  期  間之規定者,由於影       響消   費者  無法就    定型
                           化契約條    款  為 足 夠  思慮  之機  會 ,對   消  費者  恐  為不  利 , 故 明  定
                           該條  款原  則上不構成契約的          內容   ,以保   障  消  費者權益。但      消

                           費者  認  為可以接    受  時,得   主  張該條   款仍  構成契約之      內容   。  故
                           劉  先生看到契約上已        蓋妥   「  立  約人已先行    審閱   本契約    7  日  以

                           上」  顯  然是  違反  規定的,但      劉 先生對這     個  戳  記  沒  意 見 , 同  樣
                           沒  有  意  見  的 還 有「為便  利  貴  行辦理  徵  信  作  業,  立  約人  及 保  證
                           人  同意  貴  行得  調查課   稅  資料  」的  戳 記  ,這  樣  都  免除  了 匯通  銀

                           行的  責任  ,  也 避 免  了契約的    無效爭    議  。不  過  ,  匯通  銀行要  求
                           劉  先生  向  匯通  銀行  關  係企  業  匯通  產 物  保險公司   投  保 火 險 及  地
                           震  險的  部分  ,不   屬  契約的一    部  ,  也  違反  以上「不得      記載事

                           項」規定,      若劉  先生有    反 對  意  見  ,  匯通  銀行不能  強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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