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9 - 金融人員民法必修36堂課(增修訂二版)
P. 129

11
                                                          Lesson 12   契約不成立的問題      9


                           銀行  耍弄  ,  夫婦倆   非常   憤  怒!一   面向  金  管  會  銀行  局投  訴,一

                           面  又回  頭  找 匯通  銀行  趕  辦  貸款  。結果,   匯通   銀行表示     原 先  集
                           體  辦理時的優惠早已         取消   ,  還  要加  收  信用  查詢  等  審查  手  續
                           費,  劉  先生迫於老     房子   已  售  出,交  屋期限    已將  屆  , 沒 有時間

                           再  找  第  三  家 銀行,只好   同意向   匯通   銀行  申  貸  。在  簽 約時,   劉
                           先生看到契約上已          蓋妥   「  立  約人已先行     審閱   本契約    七  日  以

                           上」以   及  「為便   利  貴  行辦理  徵 信  作 業,  立  約人  及  保 證 人 同意
                           貴  行得  調查課   稅 資料   」的  戳  記 ,又要加    簽  一  份  向  匯通  銀行  關
                           係企  業  匯通  產  物 保險公司     投  保  火  險  及  地  震  險
                           的要保   書  ,  劉  先生對兩   個  戳  記部分   沒  意  見  ,

                           倒  是對要保    書部分    有  意  見  ,但  匯通  銀行表示
                           要保  書  為  貸款  契約的一    部分  ,  劉  先生必須接     受 !
   124   125   126   127   128   129   130   131   132   133   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