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03 - 高所得人士稅務規劃錦囊 (增修訂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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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王伯伯將資金匯款到香港的自己帳戶,只要匯款金額超

                                  過新台幣 50 萬元就會在央行留下匯款紀錄。過了 10 年後,若
                                  王伯伯去天堂,繼承人隱匿王伯伯的海外遺產,意圖漏報遺產

                                  稅,國稅局會知道嗎?當然會,因為國稅局可以透過「個人結
                                  匯總歸戶」查察個人結匯歷史紀錄。

                                       財政部與央行針對個人匯款紀錄與遺贈稅查核,有多年的

                                  配合經驗。財政部在 96 年 6 月召開會議,為了掌握投資人 (匯
                                  款人)  的海外投資所得,將針對個別投資人的結匯資料建檔

                                  「總歸戶」,配合提供資料的單位包括央行、信託業、證券
                                  業、證券投資信託、以及保險業者等。此檔案在 97 年元旦開
                                  始運作,稱為「個人結匯總歸戶」,央行將國人歷年結匯紀錄

                                  全都輸入。

                                       事實上,國稅局透過異常匯款進行查調遺贈稅,並非從 97
                                  年才開始,這是長久進行的固定查稅模式。只不過,從 99 年

                                  以後的匯款紀錄,還可以多查海外所得稅這一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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