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79 - 高所得人士稅務規劃錦囊 (增修訂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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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投資到基金或連動債。至於投資型保單是否應繳遺產稅或贈
                                  與稅,稅務機關與行政法院都有主張與判例。但是,投資型保

                                  單的投資收益是否需課徵所得稅?目前都是免稅。但是,行政
                                  院賦改會在 2009 年 2 月 17 日就金融商品課稅問題的改革方向

                                  進行會商,目前不管是投資人或保險公司均享免稅的投資型保
                                  單,未來應採取分離課稅。
                                       不過,個人的有價證券交易所得本來就免所得稅,為何有

                                  逃漏所得稅之說?另外,保險給付免遺產稅,雖然投資帳戶也
                                  被包裝成保險給付而免稅。但是,傳統型保單的溢繳保費也是

                                  被保險公司進行投資,當客戶申請理賠時,也是從投資收益給
                                  付,都是投資獲利源頭作為保險給付,為何說有逃稅空間?筆
                                  者個人看法是既然遺贈稅都降到 10%,台灣就應該要有一連貫

                                  的政策,創造富人天堂,吸引有錢人來台灣住 (就像摩納哥)。
                                  否則父子騎驢,愈騎愈驢!



                                  課稅範圍


                                       財政部主張投資型保單與一般金融商品不同,主要在於此
                                  類保單結合保障與投資,擁有清楚的帳戶,可以計算純屬保險

                                  部分的給付及投資帳戶的收益。投資型保單的給付來源則可分
                                  為二部分:保險帳戶、投資帳戶。行政院賦改會認為屬於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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